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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“南粤家政”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即将启动!

广东人社 2022-05-03


为扶持培育家政企业
带动我省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壮大
2021年度“南粤家政”
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
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
认定工作
将于近期启动



认定名额

2021年计划认定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40家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40家


珠三角地市可各推荐3-4家(广州、深圳市可各推荐6-8家),粤东西北地区可各推荐2-3家。


认定条件


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条件

1.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,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。


2.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,整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(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0平方米以上)。


3.上年度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以上(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0万元以上)。


4.在岗家政服务人员100人以上,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30人以上(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人以上)。


5.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,服务规范、服务范围、收费标准,有健全的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。


6.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,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。


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条件

1.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,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。


2.有相对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,整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。


3.在岗家政服务人员50人以上,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10人以上。


4.投诉处理反馈及时,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,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。


5.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,服务规范、服务范围、收费标准,有健全的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。


6.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,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。


认定程序

地市初审

组织申报

各地人社、发改、商务部门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出申报,并按照12号文中“示范性奖补项目”的要求提交材料。

组织初审

各地人社部门会发改、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组织现场核验,并在申报表加具审核意见。

推荐报送

各地人社部门将择优推荐初审名单报送省人社厅。


省厅复审

省人社厅和省发改委、省商务厅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并组成专家组,对地市推荐名单进行复审,形成入选名单。


公示

向社会公示入选名单。


公布确定名单

公示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确定名单。


落实政策

认定名单确定后由各地市按规定落实奖补政策(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奖补不得叠加享受,符合条件的可按最高标准追加奖补金额)。
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:杨婷、邓锦焘

电话:(020)83178445、83360635

传真:(020)83367884

邮箱:gdjyj_yt@gd.gov.cn


省发展改革委:王科欣

电话:(020)83138758


省商务厅:林宏

电话:(020)3881787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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